一、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 庆
	副组长:齐 华
	成 员:胡卸文、巫锡勇、范东明、徐 柱、张建强、罗小军
	秘 书:朱 军
	二、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徐瑞堂
	副组长:傅尤刚
	成 员:欧阳峰、黄丁发、程谦恭、周 青
	三、复试办法
	1. 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
	(2)2015年上半年申请硕博连,且符合我校硕博连读要求的学生
	复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口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科研成果、外语能力、创新能力、思想品德、人文素养、特殊才能等方面;面试(口试)分自我陈述、专业基础理论测试、科研创新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等几个主要环节。
	面试成绩中,英语占总成绩的30%,专业综合面试占总成绩的70%。
	2. 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 复试程序
	① 复试费的收取: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人。为便于费用的交收,对于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的报名费、复试费等费用的收取不在本次进行,收费方式及时间将另行通知;对于经统一考试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费实行网上支付,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上缴费平台。
	网址://202.115.65.201/payment/login.jsp
	账号:网报序号
	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第二步:选择支付费用。在“费用支付”——>“费用项列表”中选择费用项,然后在“本次支付金额”栏内输入支付金额(如不填写默认为全额支付),然后点击“支付”。
	第三步:网银支付。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的银行进行网上银行支付。
	第四步:打印凭据。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出支付信息打印界面,打印完成后可凭此办理相关手续。(该凭据可重复打印,方法为:登录后进入“缴费历史查询”,在“打印订单”处打印)
	交费时间:2015年5月4日8:00~5月6日24:00,逾期不再办理。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先交费后持打印的凭据到所在学院参加复试。
	② 考生资格审查
	③ 专家小组面试及外语口语测试
	(2) 复试时间
	资格审查,5月7日上午9:30—11:30  地点:犀浦校区4551
	备注:资格审查所需备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②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③ 准考证;
	④ 考生书面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以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或有弄虚作假现象者,自动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  14:30
	复试地点:犀浦校区4号教学楼
	l 测绘学科  4431
	l 地质学科  4420
	l 环境学科  4446
	四、拟录取
	1. 拟录取原则
	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给出各专业的考生排名。根据总排名,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在复试专家组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结合考生以往的成绩和业绩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执行以下规定:
	(1)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2)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3)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 选报导师不同意录取者不予录取。
	
	2. 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制成绩综合评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40%+复试成绩*60%
	硕博连读以复试面试成绩计算
	五、其他
	学院研究生教务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28- 66367592,廖老师。
	六、监督和复议
	举报监督电话:
	学院:(028)66367591 (028)66367607
	学校:(028)87601567  (028)66366444
	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如遇与学校文件冲突或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